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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“十三五”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
       
发布日期:2017-1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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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:通过文献普查、海内外文献征集、整理出版、数字化加工整合、举办文献展览以及文献的保护技术研究等工作,有效抢救与保护民国时期文献。 

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:支持山东推进实施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、孔子博物馆、尼山圣境等重点项目,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。支持甘肃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推进文化建设。 

六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

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,以人的培养为核心,以融入现代生活为导向,切实加强能力建设,提高保护传承水平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。

(一)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。编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,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。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。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,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。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与周边国家联合申报、联合保护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。   

(二)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。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,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。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,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,增强传承后劲。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。

(三)振兴传统工艺。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,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、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,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,培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,发挥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,提高中国传统工艺保护、传承和发展水平。

(四)加强宣传展示与交流。办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、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,以及传统节日文化活动,支持各地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活动。鼓励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、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。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 

专栏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

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:制定人才培育、行业扶持、市场拓展、技术攻关、理论研究、普及教育、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,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,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,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,提高产品品质,培育知名品牌,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。  

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:委托高校、企业和相关单位,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参加研修、研习和培训,累计培训10万人次。 

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: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,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内容与表现形式、流变过程、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进行全面、真实、系统的记录,对其中部分濒危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抓紧实施抢救性记录,并加强对记录成果的传播和利用。 

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: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评估。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增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、传习点。以规划为引领,突出特色,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。统筹规划,新设立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。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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